轉知: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主辦第七屆「十大傑出青少年及兒童獎」選拔活動
一、目的:
為提倡「仁愛、智慧、熱心、服務、互助、同樂」的正向思維與行動,鼓勵在學學生培養「積極、進取、服務、奉獻」的人生觀。表揚10歲至12歲之兒童、15歲至18歲之青少年,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卓越素養表現,實為學習表率之高國中及國小學生,可作為當代學生之學習典範。 促進廣大群眾參與十大傑出青少年及兒童獎選拔活動,一同為社會關注在學學生之成長與發展,期許引導社會正念,人人成為更機智,勤奮進取和有利於社會之公民,發揚同濟精神,建立永恆友誼,奉獻利他之服務,建立良好美善之社會。
二、推薦對象: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及已向政府立案之同階段實驗教育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本學年度在學學生。
- 選拔名額:高中組10名、國小組10名。
- 推薦條件:
受推薦學生具備「仁愛、智慧、熱心、服務、互助、同樂」的正向思維與行動,展現「積極、進取、服務、奉獻的人生觀,並具下列條件:
一、一般條件:在學期間,無不良紀錄,具品行良善、服務奉獻、友愛體恤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特殊條件:在技術學科、品德孝悌、特殊才藝、社區服務、薪傳技藝等五大領 域,表現優異或創新研發,出類拔萃者。
- 推薦方式:採取下載檔案填報,列印書面郵寄方式,資料表均應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簽章。推薦條件、方式、送審資料、受理時間及單位、審查與評審、頒獎及表揚方式詳如附件。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