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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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興福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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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

 有關本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相關表件可至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網站下載。  

1.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2.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3.115學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 第一次(第1學期)申請案:自115年4月1日(星期三)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止。
  • 第二次(第2學期)申請案:自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起115年至10月31日(星期六)止。 續申請者,請依上述期間提出申請。

4.本次申請採線上申辦,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 國民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續申請者請直接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3份文件送至設籍學校。

(2)設籍學校請檢核申請人資料是否齊全,確認齊全後將申請書、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勾選表3份文件核章後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於設籍學校審核處勾選通過與否。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高中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續申請者請直接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3份文件,有設籍學校者送至設籍學校,無設籍學校者逕以電子郵件

  (newtaipeicitygfhs@gmail.com)方式傳至本府教育局委託承辦學校本市光復高中輔導室。

(2)設籍學校/承辦學校:請檢核申請人資料是否齊全,確認齊全後將申請表、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3份文件核章後掃描成1份電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於學校審核處勾選通過與否。

5.有意申請團體或機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 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6.業務諮詢:

  • 國民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倪先生或陳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821或2619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葉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53。

7.教育局將於115年7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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